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2022-07-27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促进人口集聚引人才落户化营商环,据国 市有关规定,就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善户口迁移政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优化部分落户政策

吸引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落户. 党中国务院中央军委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在闽工作入选的国家人()计划省级人才计划的人才,经认定省级高层次人(级和A B C ),及获得高级技师(业技能等)高技能人,市就业或拥有合法定住所的,可落户本市,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获区委府授予区动模义勇号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相应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符合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已在本市就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离法定退休年龄年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年以上的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离法定退休年龄年以上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骨干人才和产业技术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提供便利. 经组织育等职能部门录用调的各类人才,经工信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引进的各类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优化投靠落户. 夫妻投靠的,消被投靠人来厦落户年限要求,只需夫妻结婚登记时间满,夫妻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未成年子女投靠父(),取消被投靠人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子女不能单独投靠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父或继母;()投靠成年子女的,取消被靠子女来厦落户年限要求.(责任单位:市公安改委育局社局信局技局商务局,市委组织部,各区人民政府)

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就业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人社部门确认后可落户集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1.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国家学信网可查询);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年以上的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201 月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业生;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有效居住证,在集美区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自建住房集资住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或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5.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拥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吸引企业骨干员工落户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骨干员工,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

并在该企业续缴纳社会保 年以(含补),签劳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配偶年子女可随迁;

2.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人民政府认定符合区位发展需要的企业骨干员工,及火炬管委会

认定的其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下属企业骨干员工,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年并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续签劳动合同年以上的,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安区翔安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责任单位:市人社安局改委育局计局,火炬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其他规定

市人社局负责制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 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工作;市统计局负责提规模以上工业业名,工信局负责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干员工落户申请操作指引;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和火管委会责制定所属业骨干员工落户实施细则并发布企业;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新落户适龄儿童就学统筹办法;市公安局责办理外来人员落户随迁投靠落户等审核迁户手续.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记录.在落户办理过程中,有关部门查实,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

在本市合法定就,指依法办理本市就业登记且在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个月.

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指在本市依法拥有自有商品(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保障性商品房有产权住适用住建住集资 住房房管部门管公业单位名下住靠直系亲属名的住房.

本通知自2022日起施行,有效期.本通知规定内容与此前本市相关户籍政策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本通知未规定的现行户籍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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